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醉酒驾车出事故,危险驾驶罪如何判定
2017-03-07 11:25:16 来源:
醉酒驾车对于社会的危害人所共知,但偏偏有人对此抱有侥幸心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应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判定?
案情简介:醉酒驾车出事故
2015年11月7日20时许,被告人王某(女)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开发区深圳路由西向东行驶时,撞到前方颜某某驾驶小型客车,造成两车损坏。经鉴定,被告人王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在现场等候处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车辆损失。
法院判决:危险驾驶处拘役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王某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应当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认罪悔罪,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宣告适用缓刑。故判处被告人王薇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律师说法:危险驾驶罪如何判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新增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这三者容易混淆,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二)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该案中,王某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表现为故意,其行为应构成危险驾驶罪。
以上就是醉酒驾车出事故,危险驾驶罪如何判定的案例介绍,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 大家都在看

刚满17岁的张某已是一个“大肚皮”,应当小心谨慎,她却无证驾驶超标车出去逛,更吓人的是还逆向行驶,一下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